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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新能源車補貼 門檻提高

2018/02/14 | By CENS

經濟日報 記者李仲維/綜合報導

大陸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新政出爐。大陸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發改委等四個部委提出調整新能源車財政補貼政策,提高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新規自2月12日實施。

大陸財政部披露《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從三個方面調整完善推廣應用補貼政策。

一是提高技術門檻要求。進一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專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鼓勵高性能動力電池應用,電池系統質量密度介於105至160Wh/kg的車型按0.6倍、1倍、1.1倍及1.2倍補貼。

二是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根據成本變化等情況,調整優化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力度保持不變,燃料電池乘用車按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進行補貼,燃料電池客車和專用車採用定額補貼方式。

三是分類調整營運里程要求。對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含環衛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等申請財政補貼不作營運里程要求。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申請財政補貼的營運里程要求調整為2萬公里,車輛銷售上牌後將按申請撥付一部分補貼資金,達到營運里程要求後全部撥付,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通知規定,新能源汽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簡稱目錄)後,銷售推廣方可申請補貼。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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