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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空汙 石化鋼鐵擬強制減排

2021/08/05 | By 經濟日報

環保署昨(4)日舉行「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研商會,環保署擬將石化業、鋼鐵業等明文納入空品惡化時應配合強制降載減排的對象,空品達中級預警、即空氣品質指數(AQI)大於150時,須減排10%。

此外,若空品達到輕度惡化、中度惡化、重度惡化等情況,燃煤電力機組須減排幅度分別為20%、30%、40%;石化、鋼鐵及焚化廠分別為15%、20%、25%。環保署表示,近年空品逐漸改善,AQI大於200事件已大幅減少。

昨天會中,地方政府主要關注降載基準等;環保署強調,修法將兼顧空汙防制及實務,供電無虞、工業安全都會優先考量。

環保署日前預告修正草案,將燃煤火力發電機組、燃煤汽電共生機組、石化業、鋼鐵冶煉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等,在辦法中明訂為強制減排對象,並依據空品狀況,燃煤機組強制降載幅度在10%到40%,石化、鋼鐵、焚化廠則在10%到25%,並提前從中級預警(AQI大於150)就啟動減排。

此外現行規定下,是以許可核定量為減排基準,修正草案則是改為以中級預警前一日實際量為基準。

官員解釋,許可核定量是一座工廠在申請許可執照時,所能容許的最大排放量,正常情況下,通常實際量會較許可核定量為低,此次修正辦法,明定基準為實際量,是希望落實減排效益。

昨日研商會中,官員表示,為兼顧工安與降載減排效益,並使實務可行,草案中也訂定了排除條款,減緩對業者衝擊。其中,針對電力業設有「供電安全線」,在全國供電餘裕度達280萬瓩以上、且備轉容量率在10%以上,確保供電及安全無虞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配合空汙防制需求來強制降載。

其他如鋼鐵業、石化業、焚化爐,只要是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或排放削減率達到95%以上就可以排除。

Photo credit: UDN file photo
Photo credit: UDN file 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