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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發展綠能 歐洲商會直指環評卡關

2017/11/15 | By CENS

聯合晚報 記者張為竣/台北報導

蔡政府推動能源轉型,外商表達憂心,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今天發布「2018年建議書」,對於再生能源申請時間長達四年或更久,「太多不同的主管機關參與再生能源的申請流程」,直指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卡關。

台北市美國商會今年稍早發表的「台灣白皮書」也表示,不相信台灣在廢核、減碳兩項目標能同時達成。

歐洲商會今天表示,台灣再生能源把水力發電計算在內,占總發電量的比率僅約6.5%,再生能源比率要於2025年達成20%的目標,要促進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亟須法律上的確定性,以及一貫性的政策,並大方投資於電網及港口基礎設施。

歐洲商會指出,太多不同的主管機關參與再生能源的申請流程,在制定政策時,彼此間也缺乏協調,使申請時間竟長達四年或更久,建議簡化程序、縮短申請時程。

歐洲商會舉例,苗栗的天花湖水庫環評耗時十年、宜蘭縣利澤地熱電廠耗時兩年、投資離岸風電規模最大的丹麥沃旭能源,環評尚未獲得通過,令外商投資祛步。

經濟部能源局日前將2025年離岸風電段潛力場址開發量裝置容量,從3GW加碼至5.5GW,歐洲商會表示,其中僅有3GW為躉購制度,其餘2.5GW將分配予公開招標計畫。

歐洲商會指出,台灣風能市場尚未成熟到實施公開競標制度,離岸風電計畫需要大規模的設備與基礎設施投資,台灣的基礎設施仍不完備,要促成充分投資,建立國內風能供應鏈,須要龐大的躉購制度能量。

對於電網建設,歐洲商會表示,台灣目前尚未展開電網基礎設施投資,以加速提高再生能源產能,建議台灣設立能源工業監督委員會(EISC)或類似機構,擁有必要的授權,賦與市場規範者的重要角色,處理主管機關審批及解決爭議等多種問題,讓再生能源申請程序做到一條鞭。

至於電動車政策,歐洲商會表示,台灣目前仍缺乏適當的充電基礎設施,此為電動車輛所必備的設施,應及早建置電網內的能源眝存系統。

美國商會6月發布的白皮書表示,廢核與減碳要同時達到,唯一辦法是大幅增加再生能源,但其他市場的經驗顯示,太快改採再生能源,將帶來電價調漲,以及影響供電穩定的龐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