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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與歐盟展開協商 爭取GDPR適足性認定

2018/06/05 | By

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台北報導

號稱史上最嚴的歐盟個資法新制「通用資料保護法規」(GDPR)上月25日上路,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近日率團赴歐,向官方表達我國取得GDPR適足性認定的意願。陳美伶昨(4)日表示,雙方將展開技術性諮商,同時,我國個資法的主管機關也將從法務部改為國發會。

陳美伶指出,歐盟提供我方GDPR法令、歐盟過往法院判例等資料以作參考,雙方也在此次交流中建立聯繫管道,未來國發會將邀請專家學者成立專案辦公室,審慎評估GDPR法令衝擊影響。

至於我方何時才能取得歐盟適足性認定?陳美伶說,每個國家狀況不盡相同,沒有一定時間表,目前全球共有12國取得歐盟適足性認定,也沒有共同標準可以遵循,只能「case by case」。

陳美伶表示,歐盟是台灣第五大貿易國,我們必須積極因應,儘管歐盟並未要求一定得修改法令,但在個資保護上必須符合歐盟要求,台灣現行個資法是參照歐盟1995年制定的「個人資料保護指令」,在個資輸出上並無明確規範,未來勢必適度檢討,甚至不排除修法。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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