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業呼籲 進口爐石粉納入再生材
2025/04/22 | By 經濟日報配合政府2050年淨零碳排,建築產業積極採用低碳材料,以減少碳足跡,其中,高爐爐石粉為有效的水泥替代材料,無論國產或進口,有顯著的減碳效益。業者期待政府調整現行綠建材標章「再生材料」認定標準,將進口爐石粉納入計算範圍,以促進物盡其用、貨暢其流的永續發展。
隨著全球氣候變遷的挑戰加劇,政府積極推動「2050淨零碳排」政策,旨在降低各產業的碳排放,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建築產業作為碳排放的重要來源之一,其減碳策略備受關注。在混凝土生產中,水泥的製造過程將產生大量二氧化碳,因此,尋求替代性膠結材料以減少水泥用量,成為降低碳排放的關鍵。高爐爐石粉作為煉鐵過程的副產品,具有潛在水硬性,可部分替代水泥,並顯著降低混凝土的碳足跡。
根據中鋼公司的資料,生產每噸爐石粉的碳排放量約為50公斤二氧化碳,而生產每噸水泥則產生約880公斤二氧化碳。以台灣每年耗用約600萬噸水淬爐石計算,可節省約498萬噸二氧化碳排放,約相當於1.3萬個大安森林公園一整年的碳吸收量。
台灣本地高爐煉鐵製程每年產生約400萬噸水淬爐石。然而,隨著建築產業對低碳建材需求的增加,國內爐石粉供應量已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導致業者需要大量仰賴進口水淬爐石,以維持混凝土品質,並達成減碳目標,以2023年進口水淬爐石為例,已達385萬噸,代表著爐石粉對水泥混凝土業者的重要性。
因此,建築業欲降低混凝土水泥用量及混凝土碳足跡,爐石粉可說是減碳與維持混凝土性能兼具的戰略物資,並相對水泥而言,爐石粉更具經濟性及高性能的價值,為水泥與混凝土業界,不可或缺的減碳材料,依據經濟部規定,該產品不是廢棄物,而是再生利用的再生資源,亦不存在減廢的問題,並符合再生綠建材之再生利用、再循環及永續的精神,且達到綠建築的二氧化碳減量指標要求。
晉瑜企業品保部協理林品辰表示,目前綠建材標章制度在認定「再生材料」時,僅計入國內工業副產品,將使用進口水淬爐碴所生產產品排除在外,此規定使得使用進口爐石粉的混凝土產品,無法獲得再生綠建材標章,與實際的減碳效益不符,限制了業者推廣低碳建材的積極性,也與政府的淨零政策,背道而馳。
林品辰建議政府主管機關,將再生材料認定標準由「產地來源」轉向「材料特性與環保效益」,凡具備明確副產品來源、經驗證具有減碳效益的材料,如進口爐石粉,應納入再生材料計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