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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用電大戶 須採10%綠能

2018/10/11 | By CENS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根據已完成的新設科學園區政策環評,未來進駐新科學園區的用電大戶,必須裝設用電契約容量10%以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舉例來說,寶山園區將是適用新設科學園區政策環評的第一案,未來進駐的大廠,有10%要採再生能源。

事實上今年8月中,台積電為爭取南科設3奈米廠環評案能順利通過,於環評專案小組會議上承諾,營運量產後將使用20%再生能源。因綠電具有不穩定特性,對需要高品質、穩定電力的高科技廠是一大挑戰,此舉將創我業界之首例。

台積電承諾使用一定比率綠電,將由個案變成科學園區通案,未來進駐科學園區的用電大戶須採用10%能源。科技部官員表示,惟用電大戶定義,還要再協商。

科技部官員指出,目前台南市政府現要求契約容量在800kw以上的用電大戶,必須有10%要使用低碳綠能。而用電大戶要採用10%再生能源,現確定擴大到新設科學園區,但是否也會擴大到既定科學園區用電大戶,則還要觀察。

新聞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