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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董事會通過第二階段太陽能相關投資

2018/02/02 | By CENS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公司董事會繼106年12月21日通過於台南七股漁光特區投資建置40MW太陽能電廠案後,107年2月1日再決議通過,在台南七股漁光特區增加投資建置80MW太陽能電廠,累積將於該漁光特區建置達120MW的太陽能電廠。為此將須建置大型變電站,及與台電併網相關設施。此為龐大的基礎設施,應有足夠規模的太陽能電廠才能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所以本公司將陸續爭取更多案場建置機會,並報請董事會通過後,陸續投資,加速擴大在太陽能電廠的市場地位,增加公司長期穩定的營收與獲利。

由於資金需求非常龐大,本公司除積極辦理現金增資外,也擬引進大型財務性投資人,共同參與太陽能電廠的建置,將有助於公司能以長期穩定的資金,加速完成大規模太陽能電廠的建置。

107年2月1日董事會亦決議通過,以現金投資與財務性投資人共同參與合資設立太陽能電廠公司。初期該合資公司預定股本為新台幣40億元,本公司將以不超過新台幣16億元參與投資。

截至106年底止,本公司已累積掛錶70MW以上,取得太陽能電費收入。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建置,太陽能電廠也朝向大型化發展。本公司藉由過去建置實績、長期在大電力相關之輸配電設備及整合能力、太陽能產業鏈垂直整合能力,陸續取得大型太陽能電廠的建置案。 本公司投入智慧電網領域多年,未來因應大型案場的建置,需要配合微電網系統及儲能管理,也將成為未來公司發展的核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