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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攜手台灣汽電 為離岸風電供應鏈創造上千工作機會

2018/11/07 | By CENS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全球離岸風電領導廠商沃旭能源(Ørsted)今天 宣布,與台灣汽電共生簽署陸上變電站統包合約,並將由其100%轉投資子公司星能公司 (Star Energy)執行,將為沃旭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離岸風場建造兩座陸上變電站,合約金額超過70億台幣。

沃旭表示,這也是國內首項離岸風場陸上變電站正式合約,星能公司將負責執行陸上變電站工程、採購及施工統包,並將和多家沃旭認可的本地下游供應商簽署合約,估計將創造約800到1,000個工作機會。

沃旭表示,為建置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離岸風場陸上變電站,已取得彰濱工業區內崙尾區土地租賃權,在沃旭做出最後投資決定後,大彰化離岸風場的陸上變電站將於明年第2季動工。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經理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 (Matthias Bausenwein)指出,陸上變電站是離岸風場中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也將是大彰化離岸風場最先動工的項目。他表示,很高興與台灣汽電公司簽署統包合約,並透過星能優先向本地下游供應商採購陸上變電站的所有機電設備零件,為本地供應鏈創造實質商機,帶動整體產業發展。

台灣汽電共生董事長張明杰表示,沃旭能源將大彰化陸域輸變電統包工程,交由台灣汽電100%轉投資子公司、星能公司來執行,未來無論在機電設備的採購 (如變壓器、電抗器、開關箱盤、電纜等)或土木施工協力廠商的選擇「都將以本土廠商為主」,初步估算占承攬金額約85%以上,將創造約800到1,000個工作機會,可落實沃旭公司在本計畫對設備與施工朝「本土化」努力承諾。

星能公司董事長蔡進發表示,沃旭能源對品質環安衛 (QHSE)標準非常重視,星能公司在招標評估期間,通過沃旭檢驗,未來也會建立外部稽核系統,一併提升下游供應商的QHSE施工管理,將台灣工程施工的品質及環安衛管理 (QHSE)提升到歐洲的工程施工水準。

在早期規劃階段,沃旭表示,已委託中興工程為大彰化陸上變電站執行概念設計及數項探勘作業,為此次統包合約奠定基礎。沃旭在採購招標過程中,也傾力將相關標準、程序與工作方法與本地廠商分享,運用在國際專業標準和專長,結合台灣廠商的在地經驗,優化技術解決方案,並鎖定由具經驗的台灣承包商負責整體設計、採購、施工 (EPC)。

新聞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