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nu icon
cens logo

5G企業專頻專網 三年後開放

2019/10/30 | By CENS

經濟日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日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第五代行動通訊(5G)企業專頻專網議題,交通部昨(29)日對五家電信業者釋出三大承諾,包括企業專網專頻預計三年後才開放申請、且必須先申請一年實驗計畫;企業專頻必須「有價」,單位成本需與電信業接近;此外,申請專網的企業須提出事業計畫書、每三年檢討頻譜使用效率。

國內五家電信業者總座昨日與交通部長林佳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會面溝通。電信業者建議,若標金超出400億元底標,相關費用應用來鼓勵促進5G垂直應用,林佳龍與陳耀祥也正面回應,認為「正當且可行」,後續將研議向行政院爭取。

陳耀祥與林佳龍都承諾業者,未來將擔任電信業與行政院、經濟部的溝通橋樑。對於交通部三大承諾,電信業者表示「樂見其成」,與官方達成共識,確保投資有保障。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交通部與NCC昨天釋出未來頻譜的釋照計畫,預計在4.4 GHz至5.5 GHz的中頻段分出600MHZ頻寬,其中將有200MHz頻寬拍賣、300MHz做為警消與政府公共使用,100MHz讓企業申請專頻。換言之,在第一次的釋照中沒有企業專頻的規畫。

另外,企業要申請專頻專網,必須先向NCC申請實驗計畫一年,以確定企業的創新商業計畫確有專頻的必要,在實驗一年後,才可再向NCC申請專頻、年限三年。

專有頻率雖然不用競標,但並非無償,相關辦法包括申請的企業必須要按照電信管理法提出事業計畫書、頻譜的費用將與用來拍賣的頻譜價格相近,另外,每三年需審查頻譜使用效率。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秘書長劉莉秋表示,頻譜是稀有財,必須要符合創新垂直整合應用。電信業不希望企業專頻專網,主要是認為違反「公平原則」,電信業受法令限制、還要花錢建設,企業專頻只要創新就避開規管並不公平。「有價」且接受管理,才能消除電信業疑慮。

有電信業者指出,2013年4G釋照時,因為資訊不透明,導致天價搶標,成本轉嫁消費者,不利垂直應用發展。

電信業者建議標金應供垂直應用服務使用,回饋5G應用生態系,促進開發更多生活應用服務。

劉莉秋說,這次會面讓專頻專網的議題解套,政府更首度同意提供電信業者獎勵措施,鼓勵發展跨領域垂直整合應用,讓電信業者覺得意見獲得政府重視。

新聞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