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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出招 防台鏈變紅鏈

2020/10/19 | By CENS

聯合報系資料照。
聯合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擬修《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5條,未來大陸台商想授權、轉讓技術給陸資企業,將從「事後報備制」改為「事前許可制」,避免台廠出售在陸子公司時,意外讓「台鏈變紅鏈」。但外界更憂心,此舉反而造成台商處分資產後回台投資阻礙,經濟部陸資管理政策形同「囚犯兩難」。

但官員解釋,本次修法是從關鍵技術「轉移」著手,若只是單純硬體資產,就回歸事後報備。他說,台商赴陸投資時本來就會針對關鍵技術審查,掌握投資案技術含量,對於企業後來在大陸發展出的新技術,將就個案考量,連同工業局等工業、產業單位一起檢視。

美中貿易戰後,政府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鼓勵在陸台商重新布局,將供應鏈回流台灣或移轉至東南亞等第三地,但台商出售在陸子公司或處分資產時,也引發外界擔憂關鍵技術可能同時落入陸企的疑慮。

經濟部預告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5條相關規定,將於10月底預告截止。官員說明,一直以來,外界關心台企若把在大陸的子公司賣給陸資,可能會涉及把專利、技術一併移轉的問題,因此這項修法,本質就是著重在技術移轉本身。

官員說明,修法重點放在是否有關鍵技術被移轉出去;因此未來企業交易標的,若涉及專利、技術或積體電路布局的轉讓、授權時,從過去的事後報備,轉而納入「許可辦法」中的「技術合作」範疇,屬於事先申請項目。官員說明,本次預告的修法,就是將「技術合作」定義擴大,許可辦法原先只對在陸台企,提供技術給陸企使用並收取報酬時,須事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