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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產業突圍301條款 安永建議三條路因應

2021/07/02 | By 經濟日報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日舉辦汽車相關產業供應鏈線上研討會,分析汽車業可以考量的稅務優惠,特別是當業者在美國有貿易往來時,可以選擇採取三種路徑,因應301條款的潛在風險。

安永國際及併購重組稅務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林宜賢表示,汽車及部分零件屬於美國301條款清單中的產品,如果進口時按美國關稅相關法規及案例判斷,進口汽車或零件屬於中國大陸原產,進口人須同時面臨一般進口關稅,以及高達25%懲罰性關稅。

林宜賢表示,汽車相關零件製造商或進口業者可運用三種策略減輕關務負擔,第一條路是取得相關證明,包括美國海關原產地解釋令、申請台灣原產地證明書等,或調整產品供應鏈至非大陸地區。

第二條路,可以規畫適用美墨加(USMCA)協定優惠稅率,林宜賢表示,如符合優惠產地認定規則,貨物可享一般性關稅零稅率優惠,為此須先進行可行性評估,判斷進口美國貨物,是否符合USMCA優惠產地認定條件,掌握節稅機會。林宜賢表示,要走第二條路,須取得美國海關USMCA原產地認定解釋函令,如評估結果進口貨物符合USMCA優惠產地認定條件,企業可進一步考慮向美國海關取得解釋函令,保障享有零關稅權益、降低查核風險;企業可向專業第三方單位取得合理的注意報告,在美國海關查核時出具第三方獨立報告,證明已盡相當注意義務評估合規性。

第三條路,可以考慮使用美國對外貿易區,林宜賢表示, 對外貿易區一般設置在美國境內通商口岸或國際機場附近,被視為非關稅領域的經貿特區,使用對外貿易區對於企業的好處,包括關稅遞延、 復出口免關稅、降低費用、倒置關稅減免,並可降低設廠成本。

安永間接稅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吳雅君指出,假如進口價格浮動大,與歷史、市場價格有差異,容易引起海關注意,像是與進口貨物相關的權利金等,疏忽未加計至完稅價格中,海關有可能進一步提起查價。

圖檔來源: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檔來源: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