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減稅延長五年 拍板
2025/12/24
為了實現淨零排放目標,鼓勵民眾駕駛低汙染的車輛,立法院昨(23)日三讀修正《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民眾購買電動車並完成登記者,減免貨物稅、牌照稅優惠延長五年,從原定今年12月31日屆期,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不少立委提案指出,原定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期限將於今年底屆滿,然國內購置電動車輛占比仍低,因此修法延長租稅優惠,希望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貨物稅條例三讀條文明定,完稅價格在140萬元以下的新電動車可全額免徵貨物稅;超過140萬元部分則減半課稅,並將優惠期限延長五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
使用牌照稅法三讀條文規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對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稅期限延長五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包含電動汽車、電動機車。